新能源汽车电池故障退车纠纷案
发布时间:
2025-12-01 17:14
一、基本案情
2024 年 8 月,张某在某新能源汽车 4S 店(“绿行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某品牌纯电动车(总价 28 万元),提车 3 个月后,车辆多次出现电池续航骤降(标称续航 500 公里,实际仅 200 公里)、充电故障。张某先后 4 次到 4S 店维修,维修记录显示 “电池模块故障”,但 4S 店仅进行软件升级,未更换电池。张某要求退车退款,4S 店以 “电池故障可维修,不符合退车条件” 为由拒绝,张某遂起诉 4S 店及汽车生产厂家。
二、法院判决结果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车辆电池为核心部件,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已影响车辆基本功能,符合 “三包” 规定的退车条件;4S 店及厂家未履行维修义务,构成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判决 4S 店为张某办理退车手续,返还购车款 28 万元,并赔偿张某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1.5 万元;汽车厂家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双方均服判。
三、办案策略
1. 故障事实举证:张某提交购车合同、4 次维修记录(含维修项目、故障描述)、电池检测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证实电池容量衰减超 30%),录屏保存车辆续航显示异常的视频。
2. 退车条件论证:援引《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规定》中 “同一故障维修超 5 次或累计维修时间超 35 日可退车” 的条款,结合电池维修后仍故障的事实,证明符合退车条件。
3. 损失举证:提交打车发票(维修期间替代交通费用)、单位误工证明,证实因车辆故障产生的额外损失。
四、案例分析
1. 新能源汽车 “三包” 适用:本案明确 “电池作为核心部件,多次维修仍故障可适用退车条款”,填补新能源汽车电池故障 “三包” 认定的空白,为同类维权提供参考。
2. 厂家与 4S 店责任划分:判决明确厂家对 4S 店的维修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避免厂家与 4S 店互相推诿,保障消费者权益。
3. 维权路径指引:提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妥善保管维修记录、检测报告,遇核心部件故障,可依据 “三包” 规定主张退车或换车。
五、案件重点
1. 商家合规:4S 店需如实记录维修情况,对核心部件故障及时采取更换、退车等措施,不得仅以 “维修” 拖延;厂家需加强对 4S 店维修服务的监督,确保 “三包” 义务落实。
2. 消费者提示:购买新能源汽车时,重点查看电池 “三包” 期限(建议不低于 8 年或 15 万公里);出现电池故障后,优先选择第三方机构检测,固定故障证据。
3. 监管导向: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新能源汽车 “三包” 执行情况检查,对拒不履行退车义务的 4S 店、厂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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