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员工浩荡维权,及时处理化解危机

发布时间:

2025-07-17 08:53

  2009年6月,响应北京市总工会的号召,我成为某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一名劳动争议调解员。

  调解员是处在一线的基层工作者,处在劳资矛盾的前沿,每天接触的申请人各种各样,从目不识丁的农民工到受过高等教育的留学海归,当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或是因工作变故导致生存压力加大时,即使是很简单的案件,也会因为怒气、委屈等情绪的介入让案件的调解工作变得不那么简单,如果处理不当,还有可能牵连出突发事件或者诱发群体性事件。而一名合格的调解员不仅仅需要过硬的法律知识,更需要足够的政治敏锐性,应该对案件的性质、走向、有所把握和预期,避免矛盾激化,演变成突发事件。

  曾经处理过一起案例,就是因为处理及时,方法得当,避免了一起从简单的劳动纠纷演变成复杂的突发事件的可能。

  申请人王某等集体诉被申请人某酒店一案中,申请人大多是来自外地的打工人员,文化水平不高,来调解立案时有二三十号人,浩浩荡荡、气势汹汹。申请人称,某酒店因内部管理发生变动,欲辞退酒店原班人马,从刷碗工到厨师长所有岗位都要调配新人,而某酒店未给老员工任何说法并已经拖欠了一个月的工资未发放。申请人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总计20多万元。申请人扬言,如果单位不给钱就要采取一些不理智的行动。

  见此情况,我一面安顿好来立案的众多申请人,让他们先坐下平复一下情绪,推举出一个代表来把情况简要的说一下,并且让大家有次序的一一填好立案申请表,然后耐心的向大家说明了法律程序和争议解决的方法,稳住场面,一面迅速将该情况向工会方面反映,争取工会的支持。然后第一时间打电话联系该酒店负责人,说明了情况,让该酒店赶紧派人过来。酒店到了后,我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原来与这批员工没有直接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该批员工不是由公司招录进来的,每次结工资也不是由酒店发放,酒店只是代发放工资。酒店为了与老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让他们离开工作岗位,就在原先的岗位上直接安排上新员工,新旧员工同岗。老员工与酒店已经发生过多次冲突,酒店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该纠纷跟他们无关。争议双方各执一词,而申请人一方又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被申请人的态度又那么坚决强硬、丝毫不肯让步。见此情景,申请人眼看自己的诉求得不到认可,群情激动,对酒店的人员就要动手,我见状赶紧一方面安抚申请人,一方面单独将酒店人员叫到另一个屋子谈话做工作。

  考虑到双方曾因为劳动争议发生过多次冲突,矛盾积累的应经很深,员工拿不到工资肯定不肯放弃,在这种情况下,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升级为恶性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我思考再三,认为该案的关键点在于需要找出酒店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事实和依据,才能让酒店心服口服,否则,酒店不可能愿意承担责任。于是,我一面与工会人员给双方做工作,一面与劳动执法部门做了沟通,在劳动部门的帮助下,到酒店调取相关证据,尽快的还原出案件事实,认为酒店在法律上还是负有连带责任的,应当承担向员工支付工资的义务。在三方协同调解下,我向酒店方讲解了法律知识,出示了相关法律规定,酒店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态度终于缓和,最终同意向申请人支付工资,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该案的处理得到工会部门及劳动部门的高度认可。